“阿里法务”商标被驳,这不是你熟悉的“阿里”

阅读:823 2018-11-27 10:58:55

     代理狮,据了解:20多年前,杭州,马云曾喊出一句口号“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时至今日,马云这句语录,被人应用在各个场景及行业中,如“让天下没有难做的餐饮”“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决定”,为此有人还就此申请注册了“让天下没有难做XXXX”的商标……当然了,法律界也有一句类似的口号“让天下没有难打的官司”,并为此申请注册了一件商标。

在“让天下没有难XXXX”系列商标中,因阿里巴巴早已提前申请注册了多件“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商标,而导致上述商标注册未果。

这也包括广州法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法联)在第45类社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23390900号,“阿里法务让天下没有难打的官司ALILAWYER.COM”商标。

该商标由广州法联于2017年提出注册申请,后被商标局以申请商标与在先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决定予以驳回。

广州法联随后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其主要理由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8493524号“阿里”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4163447号“阿里通信”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1833615号“AL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的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已与申请人形成唯一的对应关系,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同时引证商标一正处于驳回复审程序中,其权利状态待定,请求待引证商标一权利状态确定后再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中显著标识之一的“阿里法务”与引证商标一“阿里”、引证商标二“阿里通信”相比较,均含“阿里”文字,其含义无明显区别。申请商标中另一显著标识之一的“alilawyer.com”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三“ALI”。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调解、仲裁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调解等服务、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等服务、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知识产权咨询等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分别注册使用在上述相同或类似服务上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并能使相关公众将其与上述引证商标相区分。

据此,商评委作出决定,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其实,这并非广州法联同阿里巴巴首次因商标交锋,前者曾申请注册一件22345966号“阿里法务aliawyer.com及图”商标,被商评委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

广州法联为何如此中意带有“阿里”字样的商标?

回答这一问题,还要研究一下广州法联主营业务是什么。

小编通过天眼查检索发现,广州法联法定代表人为陈坤,同时其名下还有一家名为“深圳市前海阿里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司。

据深圳市前海阿里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显示,阿律法务集团(阿里法务集团旗下)是中国第一家生态型法律服务集团。通过整合精品律所、精英律师团队、实现对客户的精准服务;打造中国法律服务产业联盟集群;并在全国各地区级以上城市布局阿里法务客户服务中心,使每个客户都得到及时、高效、精准的服务;用线上线下O2O模式,给合大数据,破解法律服务领域当事人和律师信息不对称的难题。

小编通过在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广州法联在第9、35、36、38、41、42、45等类别上申请注册了12件带有“阿里”字样的商标。但上述商标状态显示,大多是驳回通知发文及驳回复审发文状态。

广州法联申请注册的多件带有“阿里”字样的商标,被驳回是有原因的。作为互联网行业巨头,阿里巴巴在商标保护意识方面还是十分强的,将带有“阿里”字样的商标,进行了全类别保护。有效的防止了傍名牌、山寨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为自身业务延伸,提前布局了“粮草”,毕竟阿里巴巴业务涵盖范围如此广泛,增加一个法律服务也并非难事。这不,最近在IP人的朋友圈里就有消息爆料,阿里巴巴已经涉足商标代理业务了。

商标注册:找代理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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