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保住“微信”商标,给所有企业上了一课

阅读:546 2018-08-22 10:35:28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就原告北京游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腾讯笑到了最后,有惊无险保住“微信”商标,给所有企业都敲响了警钟。

  代理狮,据了解,2012年5月28日,蛙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的微信商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使用在第41类的“图书出版、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后转让给了游联公司。腾讯公司于法定期限内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获得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可,该商标被宣告无效。游联公司不服裁定,提起诉讼。认为该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的服务项目上,可以起到识别和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不属于缺乏显著特征标志的情形。然而法院最终判定腾讯公司胜诉。

  为什么腾讯能胜?据八戒知识产权专家介绍,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在商标缺乏显著特征,没有辨识度的情况下,该商标不能核准通过。根据腾讯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在被告作出被诉裁定时,“微信”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极易与腾讯公司产生关联,从而对公众产生混淆误认,已无法起到区分识别作用,腾讯胜诉已在情理之中。

  这个案例对所有企业都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在本案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商标使用的判定。由于游联公司提交的该商标的使用证据较少,且使用过程并未消除诉争商标可能存在的混淆和误认。因此,腾讯公司能成功对该商标实现无效宣告。八戒知识产权专家提醒广大企业,当商标被抢注时,腾讯公司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随着商标资源越来越稀缺,商标抢注、囤积的行为越来越多,导致很多企业无标可用。遇到这种情况时,企业可以考虑“撤三”和“无效宣告”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所谓“撤三”,即是商标一经注册成功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而“无效宣告”的手段更多,凡是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即便已经注册成功,也能向商标局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本案中,腾讯便是以诉争商标“没有显著特征,无法起到区分识别作用”为由,认为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要求商标局判定商标无效。广大企业在遇到商标案件时,不用着急,应及时向专业机构寻求帮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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