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续签荣事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阅读:729 2018-07-27 15:30:06

  代理狮获悉,惠而浦7月23日晚间披露,7月18日,公司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续签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国资公司将持有的“许可商标”许可给上市公司使用在第7类的洗衣机系列产品及第11类的电冰箱、微波炉系列产品,及其所属物及促销宣传资料上。


  在商标许可使用的期限内,公司应按使用年度(第一个使用年度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后续使用年度以此类推)向国资公司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第一使用年度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标准为385万元,此后每年的许可费以上一使用年度的许可费为基数增加5%。许可使用期限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合同到期,公司享有优先被许可使用权。


  公司称,本次许可合同的续签,为公司实施多品牌多品类战略,壮大规模实力,以确保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增长,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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