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代理狮据悉:有媒体调查发现,市场上销售的一些打着“手擀面”“手打面”等招牌的成品面,并非人们照字面理解的纯手工面,而是工厂流水线出来的机制面。产品包装上呈示的“手擀”“手打”等文字实为注册商标,其与“XX面”组合在一起(如“裕湘手擀宽挂面”“金沙河手擀面”“今麦郎手打面”等),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该产品就是手擀面、手打面的误读。
商家之所以要玩这种花活儿,是因为手工面一直受市场推崇。除了能够保留面条原始正宗的口感,纯手工面还被赋予了乡愁情怀,带有“妈妈的味道”,而这些东西都会转化为商品的附加值,体现在更高的价格和利润上。然而,要真正做出可以在市场上大量销售的手工面条,不仅要解决诸多工艺难题,成本也会很高。于是,一些商家就动起歪脑筋,干起用商标名称忽悠人的勾当。
大多数消费者粗心大意,看不出这些面的猫腻,即使发现问题,也很少在意,只要没有质量安全风险,就算味道差点,也是该怎么吃还怎么吃。而有些消费者却眼里不揉沙子,认为商家此举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于是就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向商家讨说法。据悉,自2015年以来,有关“裕湘手擀面”的争议一直都没停下,甚至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多起诉讼。法院判决商家10倍赔偿消费者共计15.8万元。有媒体梳理发现,这些诉讼中见诸报道的法院判决就有5起,其中一名叫刘姬明的消费者与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的诉讼判决最为知名。
有法律人士认为,这些案件是滥用商标权和私权侵犯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例。“裕湘手擀”系列产品,在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上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标准,涉嫌欺诈。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并不必然表示该商标一定有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如“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另有专家指出,商标也属于食品标签的一种,应满足《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4的规定,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手段,使消费者误解,或以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目前,有不少商家在标签使用上,采取类似“裕湘手擀面”的障眼法,先将某一食品的公众化属性注册为商标,并将商标作为产品外包装的核心名称进行使用,通过以注册商标的字体、字号、颜色等与商品名混同的排列组合,巧妙地将商标与商品名完全融合一体,达到误导并干扰消费者选择的目的。
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享有专用权,但专用权并非“任意使用权”,作为商标的所有人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古人云,奸人盗名欺世,险莫大焉。如今,一些商家行以名惑世之举,同样也是很危险的事,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这种行为,让以身试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好商标注册关口,不让那些试图打擦边球者混入。同时,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商标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了解有关商标和食品标签方面的法规标准知识,善于发现商家的违法伎俩,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只有法律之剑高悬,形成对违法者的威慑,才能消除种种市场风险,实现消费安全。
商标注册 找代理狮
著作权登记 找代理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