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南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

阅读:862 2018-07-23 09:34:55

     代理狮,据悉:华龙网7月10日讯 为进一步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举措,促进巴南区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造民生警务,优化市场环境,营造辖区“亲商、安商、护商”良好氛围,解决企业“痛点、难点、堵点”疑难杂症,树立巴南 公安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良好形象。近日,在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指导下,巴南区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制售假冒摩托车发动机案,3名犯罪嫌疑人悉数归案,当场捣毁生产、储存假冒摩托车发动机窝点3个,现场查扣假冒宗申品牌摩托车发动机成品96台,半成品400余台,查获假冒摩托车发动机生产线4条,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

    误入歧途搞“创业” 狼狈为奸造“假货”

    陈某,44岁,重庆铜梁区人,系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离职员工。作为一名接触摩托行业十余载的老手,

    陈某自认对摩托配件的生产销售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公司的薪酬待遇早已无法满足需求,时常感慨“怀才不遇”的他,决定辞职创业自立山门。

    2014年某日,陈某前往九龙坡区某摩托车市场“调研”,机缘巧合下结识孔、龚夫妇,二人平日经商摩托配件,深知正规产品进价高、利润低、竞争大,一直想私办作坊自产自销,却苦于术业不通未能成事。双方相见恨晚,一拍即合,决定合作开设黑作坊,制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滥竽充数牟暴利 线上线下骗顾客

    为减少成本,增加收益,黑作坊以次充好,在未经品牌公司授权许可情况下,从配套生产厂购置部分发动机配件,同时再另购其余劣质零部件,大肆组装生产假冒摩托车发动机,假冒产品与正品相比单台成本降低200到500元,利润令人咂舌。

    利用门店之便,该犯罪团伙在摩托车市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公开对外进行批发、零售, 同时淘宝网上开设“GTY核店”网店进行“正品行货”宣传,利用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广泛发展下家,精心伪装假冒产品,线上线下共同出货。

    假冒伪劣销全国 法网恢恢全打尽

    为躲避公安机关打击,该犯罪团伙采取订单式生产,无订单不生产,遇检查不开工。发货时,将印有假冒标识部分与常规零部件拆卸分发物流,销售地域涉及广西、重庆、贵州、河北、山东等10余个省市。

    2017年3月,巴南区公安分局接到宗申公司报警举报,称有犯罪分子制销假冒注册商标。分局高度重视,立即上报市局,成立专案组深挖扩线,全面调查。5月17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成功抓获。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8年3月由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制假者的将是法律严惩。

    危害警示:

    假冒摩托车发动机的质量远远低于国家安全标准,且未经专业安全检测,但摩托车发动机的主要流向地通常路况复杂,山路崎岖,摩托车作为当地大众交通工具,一旦行驶过程中出现问题,很可能发生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市民在挑选摩托车时请鉴别发动机真伪后再行购买。

    法律科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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