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稻北稻的商标之争:谁动了谁的“糕点”?

阅读:552 2018-10-22 09:48:40


       代理狮,据经济观察报 记者 洪宇涵 一个月内两个迥异的判决结果,让稻香村的“南北之争”再次步入公众视野。

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了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苏州稻香村公司115万元。

而在9月10日,北京稻香村公司在北京起诉苏州稻香村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要求苏州稻香村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粽子、月饼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标识,并赔偿北京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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