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十年商标案判决 北京稻香村赔偿115万元

阅读:404 2018-10-16 16:16:08

      代理狮,据了解:近期,持续了十年的南北稻香村商标争夺案有了初步的判决结果。

  10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判决裁定,北京稻香村停止在糕点包装上使用“稻香村”字样,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115万元。结果与上个月的判决结果出现了反转,当时“北稻”是维权的胜利者——根据产权法院判决,“苏稻”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标识,并赔偿“北稻”3000万元。

  那么,同属于老字号的两个品牌,到底谁才是正宗?

  其实,两家稻香村成立都各自有一段历史渊源。苏州稻香村成立于1773年(乾隆38年)的苏州观前街,乾隆下江南时,品尝到了稻香村蜜糕后,赞誉“食中隽品,美味不可多得”,并赐予匾额,上写“稻香村”三个大字,目前,苏州稻香村已经在全国拥有近600家专卖专营店,年销售额达到32亿元。

  而北京稻香村成立于北京前门外的观音寺外大街。相传1895年(光绪21年),握有稻香村食品制作技艺的南京人郭玉生,在前门开设了“稻香村南货店”,这是京城生产经营南味食品的第一家店,而北稻虽然起源晚,但年销售额已经达到50亿元。

 

  到了1980年代左右,食品工业复苏,当时国人对于商标没有保护意识,全国各地的商人都开设了众多稻香村商号,最早注册“稻香村”商标的实际上是保定稻香村食品厂。但经过发展,只有北稻和苏稻保留了下来。

  其实从logo上看,也很好分辨南北两稻的差异。北稻的logo上印有“北京”或者“三禾”标志,而苏稻logo上使用的是乾隆御笔,并配有“始于1773年”标识。

 

  从2006年开始,南北两稻就有了初次交锋,至今共往来了5个回合。2005年7月,苏稻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北稻提出异议,使其未能注册成功。2013年,国家商评委裁定苏稻公司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而苏稻不服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考虑实际情况,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决定维持原判。

  2015年起,北稻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多家法院对苏稻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商标及字号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年,苏稻也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北稻使用“稻香村”商标及字号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距离最近的一次起诉是在今年9月。苏州稻香村代理律师郭杰表示,苏州稻香村方面提交了苏州稻香村在糕点类商品上拥有的“驰名商标”以及北京稻香村将“稻香村”文字标识用在糕点、糕点包装上的相应证据。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虽然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不高,但是制止了相应的违法行为,我们认为这个判决回归了商标法的规则本身。”他说。

  未来,假使判决生效,北京稻香村仍然可以正常售卖产品,消费者也可以正常购买,只不过要更换现有糕点的包装。但北京稻香村表示将继续上诉,并等待终审判决结果。近期,持续了十年的南北稻香村商标争夺案有了初步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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