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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狮,据报道,昨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iPad商标纠纷案二审开始进行。上午的庭审告一段落,下午的庭审将在半个小时后开始,马上连线经济之声现场记者唐明了解情况。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登录一品标局中国注册商标查询网进行免费的在线咨询。我们提供商标宽展、商标变更、商标转让等服务,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记者:上午庭审一个焦点就是苹果公司所申请转让的唯冠商标包不包含大陆的两个iPad商标,也就是说深圳唯冠拥有的iPad商标是不是已经被苹果公司买走了。针对这个焦点双方都提出了很多证据,首先苹果方面认为在谈判过程中与苹果接触的所谓台湾唯冠的人都是在深圳唯冠或者说唯冠集团中任职的,另外直接的联系人袁辉就是深圳法务部的一名职员。对此唯冠解释说由于台湾唯冠是唯冠集团的下属公司,所以在谈判过程中唯冠集团派出了这样的人去与苹果进行沟通,袁辉是由于本身的英文水平比较好,所以派到了台湾唯冠去与苹果进行沟通。针对这一点,苹果今天也找到了一个证人,是当时与唯冠公司接触的知识产权调查公司的一个职员,他跟袁辉通过电话由于对方英语水平不高所以才一直用邮件进行沟通,这就谈到更为关键的问题,就是邮件。
在一审当中邮件是作为核心内容,对于80多封邮件唯冠公司表示怀疑邮件的真实性以及邮件是否能够作为法律的一个证物出现提出了质疑。从邮件当中来看,苹果公司认为他们所指的唯冠公司的商标权是包括唯冠公司全球的所有商标,这样必然是包括国内的两个商标,唯冠也从邮件当中说有一些邮件也反映出来其实并不包括。
另外今天苹果公司也提出了一个新的证据,就是一份是由唯冠创始人杨荣山批复的一个协议,准许将商标出售给苹果公司,但是唯冠公司还是坚称苹果公司提出的一切证据都没有经过公证,对于真实性表示质疑。唯冠公司质疑如果苹果公司和唯冠集团签约,为什么不在唯冠的总部深圳而去跟台湾公司签约。对此苹果公司表示,由于当时唯冠集团已经受到了资产的一些控制,宣告破产,直接和唯冠集团进行交易的话钱可能打不到唯冠账户上,所以唯冠采用了台湾公司作为一个中介,来收到这笔转让费。
简单回顾一下整个事件中几个关键时间点:2010年1月27日,苹果公司把iPad平板电脑推向市场,几个月之后,苹果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英国IP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深圳唯冠,要求拿回iPad商标的专有权。因为尽管深圳唯冠在2001年就注册了"iPad"商标,但是苹果和英国IP公司说,在2009年8月到12月期间,深圳唯冠的法人代表杨荣山授权公司法务部负责人麦世宏与英国IP公司达成了转让协议,IP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购买了所有"iPad"商标。也就是说,从2009年之后"iPad"商标理应归苹果公司和英国IP公司所有。然而深圳唯冠却说,它从没有授权任何人转让iPad商标。于是,争端陷入白热化,去年11月,深圳中院一审驳回苹果和IP公司的起诉,苹果和IP公司随即提起上诉。去年12月,深圳唯冠开始在广东对苹果授权经销商提起诉讼,要求苹果停用iPad商标。所谓的iPad商标之争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真的让人觉得"剪不断理还乱"。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迁带来独家点评。
最近关注度很高的这起iPad商标案,被很多媒体习惯的称作商标侵权案,但是来自广东省高院的官方微博明确说了这叫"商标权属案",也就是说这个商标到底应该属于谁?这两个概念究竟有什么不一样?
王迁: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商标权属纠纷是指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明确这个商标是归自己所有的,并不是说起诉对方侵犯了商标权,而商标侵权纠纷是指一般向法院提速要求法院判定对方的行为侵权,并且承担停止侵权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就我们目前关注的广东高院正在二审的案件来说,这是一个商标权属的纠纷,是苹果公司及其关联的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iPad商标归自己所享有,并且要求深圳公司来配合完成商标转让的手续,并不是深圳唯冠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苹果公司使用iPad商标侵权。所以我们目前关注的这个纠纷是商标权属纠纷,不是商标侵权纠纷。
上午的庭审当中深圳唯冠到底有没有把商标转让给英国IP公司,这一点已经成为了最终决定法院判决的关键点。双方也是围绕这个问题在不停的举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能不能判断出哪一方胜诉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王迁:这个恐怕必须要在法院对双方签署合同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了解事实真相之后才能作出合理的结论。商标权到底归谁取决于这个合同是否发生效率,就需要法院对这个合同作出合理的解释,因此必须搞清楚合同签署之后的各项情况,比如苹果公司为什么在知道iPad注册人是深圳唯冠不是台湾唯冠的情况下还跟台湾唯冠签合同?究竟是苹果公司自己的疏忽还是说唯冠那方面有一些意思表示使得苹果公司误解,这些问题必须由法院听取双方的证词之后综合作出判断。
很多果粉非常担心,如果二审结果苹果公司败诉,iPad在中国内地会不会被禁售呢?
王迁:这个还是要取决于一些情况,商标法明确规定如果一个商标注册之后连续三年不使用,他人可以申请把这个商标撤销掉,如果注册的商标撤销了,相关的商标专用权也就消失了。目前苹果公司已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深圳唯冠公司注册的iPad商标,理由就是深圳唯冠公司已经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如果这个要求最后得到了支持,iPad商标被撤销了,深圳唯冠就不再是iPad商标权人了,连权利都没有了,苹果公司的使用行为当然也就不可能构成侵权。法院也就不可能去判决苹果公司禁止侵权,也就是所谓的禁售iPad平板电脑了。另外还有一些因素,比方说如果事实查明了深圳唯冠的确没有对iPad商标持续进行过使用,也就不可能通过对iPad的使用来产生一个商业性。这样的话苹果公司对iPad使用就不会去造成唯冠公司的经济损失。另外一方面是苹果公司对iPad进行了高强度的使用产生了相当高的商业行为,使得大家一听到iPad马上想到这是苹果的商标,这是苹果的资产。所以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要考虑到对这种商业信誉的保护,毕竟就算苹果公司败诉,如果唯冠去另外起诉侵权,恐怕也不是恶意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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